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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须知道的避难层和避难间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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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 建筑的平面布置应便于建筑发生火灾时的人员疏散和避难,有利于减小火灾危害、控制火势和烟气蔓延。同一建筑内的不同使用功能区域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7.1.9 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使人员在避难层处必须经过避难区上下。除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或应能使人员的疏散路线保持连续。

  7.1.1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且第一个避难层的楼面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

  7.1.15 避难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难区的净面积应满足该避难层与上一避难层之间所有楼层的全部使用人数避难的要求。

  2 除可布置设备用房外,避难层不应用于其他用途。设置在避难层内的可燃液体管道、可燃或助燃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及其他公共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及其他公共区分隔。设备管道区、管道井和设备间与避难区或疏散走道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防火隔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3 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4 在避难层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的出口处,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标示避难层和楼层位置的灯光指示标识。

  5 避难区应采取防止火灾烟气进入或积聚的措施,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

  6 避难区应至少有一边水平投影位于同一侧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

  7.1.16 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避难区的净面积应满足避难间所在区域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

  2 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采取保证人员安全避难的措施;

  3 避难间应靠近疏散楼梯间,不应在可燃物库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站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正下方、正上方或贴邻;

  4 避难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5 避难间应采取防止火灾烟气进入或积聚的措施,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除外窗和疏散门外,避难间不应设置其他开口;

  6 避难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过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或助燃气体的管道;

  7 避难间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8 在避难间入口处的明显位置应设置标示避难间的灯光指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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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2 下列部位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1 设置在防火墙上的门、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设置的门;

  2 设置在耐火极限要求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上的门;

  3 电梯间、疏散楼梯间与汽车库连通的门;

  4 室内开向避难走道前室的门、避难间的疏散门;

  5 多层乙类仓库和地下、半地下及多、高层丙类仓库中从库房通向疏散走道或疏散楼梯间的门。

  6.4.3 除建筑直通室外和屋面的门可采用普通门外,下列部位的门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乙级防火门的要求,且其中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相应部位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1 甲、乙类厂房,多层丙类厂房,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高层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封闭楼梯间的门;

  2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

  3 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

  4 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

  5 地下、半地下及多、高层丁类仓库中从库房通向疏散走道或疏散楼梯的门;

  6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房间疏散门;

  7 从室内通向室外疏散楼梯的疏散门;

  8 设置在耐火极限要求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上的门。

  6.4.7 下列部位的窗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乙级防火窗的要求:

  1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房间开向走道的窗;

  2 设置在避难间或避难层中避难区对应外墙上的窗;

  3 其他要求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上的窗。

  6.5.3 下列部位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均应为A级:

  1 避难走道、避难层、避难间;

  2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

  3 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6.6.9 下列场所或部位内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或制品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1 人员密集场所;

  2 使用明火、燃油、燃气等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3 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

  4 避难走道、避难层、避难间;

  5 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11.2.4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避难层中的避难区,应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可开启有效面积应大于或等于避难区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均应大于或等于2.0㎡。避难间应至少有一侧外墙具有可开启外窗,可开启有效面积应大于或等于该避难间地面面积的2%,并应大于或等于2.0㎡。

  11.2.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送风量应满足不同部位的余压值要求。不同部位的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封闭楼梯间与疏散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a;

  2 防烟楼梯间与疏散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

  12.0.8 除消防控制室设置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来源:牛丫头消防课堂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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