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携手并进,共创未来!
工程投标找中朗,效率高服务快

咨询热线
400-965-2006

停用!用于生产泡沫灭火剂的FPOS将在2023年12月31日后停止使用!

  备注:(来源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

  1. PFOA类是指:(i)全氟辛酸(335-67-1),包括其任何支链异构体;(ii)全氟辛酸盐类;(iii)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即会降解为全氟辛酸的任何物质,包括含有直链或支链全氟基团且以其中(C7F15)C部分作为结构要素之一的任何物质(包括盐类和聚合物)。下列化合物不列为全氟辛酸相关化合物:(i)C8F17-X,其中X=F,Cl,Br;(ii)CF3[CF2]n-R’涵盖的含氟聚合物,其中R’=任何基团,n>16;(iii)具有≥8个全氟化碳原子的全氟烷基羧酸和膦酸(包括其盐类、脂类、卤化物和酸酐);(iv)具有≥9个全氟化碳原子的全氟烷烃磺酸(包括其盐类、脂类、卤化物和酸酐);(v)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

  2. PFHxS类是指:(i)全氟己基磺酸(355-46-4),包括支链异构体;(ii)全氟己基磺酸盐类;(iii)全氟己基磺酸相关化合物,是结构成分中含有C6F13SO2-且可能降解为全氟己基磺酸的任何物质。

  3. 加工使用是指利用化学物质进行的生产经营等活动,不包括贸易、仓储、运输等活动和使用含化学物质的物品的活动。

  4. 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照标准的化学物质不适用于上述有关禁止或限制生产、加工使用或进出口的要求。除非另有规定,在产品和物品中作为无意痕量污染物出现的化学物质不适用于本清单。

  来源:微信公众号36safety



大品牌 口碑好 实力强

  现在咨询,优惠更多!

咨询热线
400-965-2006

建筑资质合作
豫ICP备2022008624号-1

合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