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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期,哪些原因可能导致废标?

  即使中标了,进入公告期,也可能因这3个原因而废标,请注意。

  在经过评委严格评审并发布中标公告后,中标人仍需接受大众监督。中标公告期间,中标人之外的投标人扮演着重要的监督角色。特别是对于政府采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人需要警惕可能导致废标的3个原一是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强制采购“节能认证产品”,其报价清单中的产品名称、型号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不到或者认证结果已过期的二是投标产品如果属于“3C强制认证产品”,其报价清单中的产品名称、型号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不到或者认证结果已过期的。三是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小微企业声明函”,但是投标人或者货物制造商属于大型企业的。都可能导致废标。也许有人会问,评标不是都通过了么,怎么会存在上述情况呢?那是因为:招标文件未要求查验真伪时,评委只管投标资料的有无、对错,是没有义务和责任去验证真伪的;同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因此投标人需要特别关注,所投标产品应当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认证信息但是查不到,或者制造商属于大型企业的。就很容易被投诉,一旦投诉成立中标人很可能会因“虚假谋取中标”进入政府采购黑名单,项目也可能因此废标并重新招标,或者由第二名替补中标。在此,投标人在线也特别祝愿所有投标人都能顺利过关多多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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