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
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3、《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二、规范规定
设置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场所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条文说明:10.3.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能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10.1.8 除筒仓、散装粮食仓库和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外,下列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及其设置间距、照度应保证疏散路线指示明确、方向指示正确清晰、视觉连续:
1 甲、乙、丙类厂房,高层丁、戊类厂房;
2 丙类仓库,高层仓库;
三、如何把握
1、甲、乙类仓库不设置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以说不违背规范。
2、设置原则。
甲类仓库只能为单层,且其最大的防火分区面积有限制,不必设置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议单层乙类仓库不设置疏散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多层乙类仓库因有楼梯间这种明显的疏散路径,建议结合《建规》10.3.1的条文说明(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仓库等)可仅设置疏散照明或不设。
3、对于甲、乙类仓库,应更多考虑的是防爆、防火,设置合适的可燃有毒探测设备。
4、行业防火规范或地方有特殊要求的,需要遵守执行。比如《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2011第9.1.7条:
来源:牛丫头消防课堂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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