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 | 灭火器管理基础知识
灭火器
一种平时容易被人冷落,急需时却能大显身手的消防必备之物。
尤其是在高楼大厦林立,室内用大量木材、塑料、织物装潢的今日,一旦有了火情,没有适当的灭火器具,便可能酿成大祸。
根据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2.1 要求,灭火器材配置场所主要指 “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的场所”;这里所说的场所可能是建筑物内一个房间,诸如: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资料室、阅览室、油漆车间、配电室、厨房、餐厅、客房、更衣室、厂房、库房、观众厅、舞台以及计算机房和网吧等,也可以是构筑物所占用的一个区域,如可燃物堆场或油罐区等。
根据灭火原理和应用场景的不同,灭火器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固体、液体、气体和部分金属火灾;灭火效果好,但使用后粉尘较大,对环境有一定污染。
2.泡沫灭火器:主要用于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布料等。
3.水基灭火器:适用于固体物质火灾,尤其适用于家庭、办公室等场所;水基灭火器灭火效果好,且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CO2灭火器:主要用于电器火灾和精密仪器的灭火,不会留残留物,对设备无损害,但使用时需注意防止窒息。
1、提起灭火器,保持水平垂直状态,并检查压力表,确认指针是否处于绿色区域范围。
2、拔掉灭火器的安全插销,这通常是一个环状金属物,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使用。
3、瞄准火源,将灭火器的喷管对准火焰根部,并保持一定的距离(通常是3-5米),以避免过近而造成伤害。
4、压住灭火器的开关,喷出干粉灭火剂。在喷射时,应保持灭火器处于直立状态,并注意安全,避免被热浪或火焰烫伤。
5、扫射火源,确保喷射的干粉能够覆盖火焰的根部,直至火势被完全扑灭。在扫射过程中,应左右摇摆喷管,以便将火源完全覆盖。
灭火器维护管理要点
灭火器的维护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管理(巡查和检查、保养)和维修与报废等工作;
灭火器日常巡查、检查、保养、建档工作由建筑(场所)使用管理单位负责;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组织实施。
01
灭火器日常管理配置数量、所处位置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外观是否存在破损;压力指示是否正常;灭火器张贴的使用说明、指示牌是否脱落、破损等;
每月进行1次检查,其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堆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配置的灭火器每半月检查1次。
02
灭火器维修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03
灭火器报废报废分为四种情况:
1.列入国家颁布的淘汰目录的灭火器,如:酸碱型灭火器、化学泡沫型灭火器等。
2.达到报废年限的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6年;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12年。
3.使用中出现严重损伤或重大缺陷的灭火器。
4.维修时发现存在严重损伤、缺陷的灭火器。
灭火器一般配置要求
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4.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5.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不相同时,应将其分别作为不同的计算单元;
同一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6.计算单元保护面积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物应按其建筑面积确定;可燃物露天堆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应按堆垛、储罐的占地面积确定。
【科普】消防水带几年更换一次?有标准吗?
报废年限是几年?
国家产品标准《消防水带》GB 6246-2011
7.4使用与维护
7.4.1 应按水带上注明的设计工作压力使用,防止过高的压力造成水带破裂、损伤或缩短水带的使用寿命,并导致人身事故的危险。
7.4.2 水带铺设时应避免骤然曲折,以防止降低耐水压的能力;还应避免扭转,以防止充水后水带转动而使内扣式水带接口脱开。
7.4.3 当水带垂直铺设时,宜在相隔10m左右予以固定,以防止水带断裂贻误战机和砸伤人员。
7.4.4 水带充水后应避免在地面上强行拖拉,特别需要注意避免水带与钉、玻璃片等锐器接触。需要改变位置时应抬起移动,以减少水带与地面的磨损。不应V字形拖拉水带,避免磨破水带。
7.4.5 水带应避免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确有需要,宜采用外覆层的水带。
7.4.6 应避免硬的重物压在水带上,车辆需通过铺设中的水带时,应事先在通过部位安置水带护桥。
7.4.7 铺设时如通过铁路,水带应从铁轨下面通过。
7.4.8 在寒冷地区建筑物外使用消防水带,应防止水带冻结。
7.4.9 水带用毕后应洗净晾干,盘卷保存于阴凉干燥处。
根据国家标准,消防水带没有具体的报废年限,但是应根据水带的实际耗损情况及时更换。
发生火灾发生时
首先要用灭火器
但稍大一点的火
就得用消火栓了
消火栓、灭火器是灭火两大利器
今天一起学习它们的正确使用方法吧
消火栓的使用步骤
一人按下消火栓箱门开关,打开箱门取出水带和水枪。
将水带甩开,丢下一个水带接口,将另一个接口接上水枪跑向火灾现场。
另一人将水带和消火栓出水口连接,协助铺开并理直水带。
前方人员站在火焰上风向或斜上方向有效位置,一手握水枪另一手把持水枪与水带连接处,前腿弓后腿蹬,做好射水姿势。
另一人整理好水带快速返回消火栓前,启动水泵按钮,按逆时针方向旋动出水阀门并开到最大。
出水后,前方人员把牢水枪,对准火焰根部进行左右摆动喷射,并由近及远缓慢向前推射灭火。
“注意”
内设卷盘的消火栓,可一人操作,使用时拉出卷盘。
灭火器的使用步骤
灭火器使用要牢记四字口诀——
“提拔握压”
提:提起灭火器
拔:拔掉保险销
握:握住软管顶部喷嘴
压:对准火源根部压下把手
消控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真实火警,是先报告领导还是先拨打119报警电话?有没有法律依据?
在消控员值班期间,遇到真实火警的情况无疑是对其专业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的严峻考验。在这种情况下,消控员需要迅速、冷静地做出决策,以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员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1.立即确认火警信息:消控员应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其他途径,迅速确认火警信息的真实性和具体位置。
2.启动紧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消控员应立即启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建筑物内的人员进行疏散,并按照预定的疏散指示指引人员有序撤离。
3.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火警后,消控员应迅速拨打119报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进行后续操作。
4.报告单位领导:在拨打119报警电话的同时或之后,消控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火警情况,以便单位领导能够组织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协调救援工作。
一、火警的紧急性与时效性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火警的紧急性和时效性。火灾是一种极具破坏性的灾害,一旦发生,火势往往会迅速蔓延,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在火灾发生后,迅速报警、启动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消控员首先通知单位领导,可能会因为信息传递的延误而导致报警时间被拉长,从而增加了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其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火灾报警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这意味着,在发现火灾的第一时间,消控员应当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前来扑救。消控员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更应当熟练掌握报警程序,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同时,根据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消控员也应当在报警的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如疏散人员、启动自动灭火系统等。
三、通知单位领导的重要性
虽然在火灾发生后迅速报警是首要任务,但通知单位领导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单位领导作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火灾的应对和处置负有重要责任。在火灾发生时,单位领导需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协调资源救援,并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因此,消控员在报警的同时,也应当及时通知单位领导,以便单位领导能够迅速作出反应,组织救援工作。
单位领导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单位领导通常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资源调配能力,可以调动单位内部的力量,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单位领导了解现场情况:单位领导通常对单位的布局、设施和运行情况有较全面的了解,可以为消防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现场信息,有助于灭火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消控员可以采取以下建议来平衡报警和通知单位领导的需求。在火警应急处理中,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保障。因此,消控员在处理火警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在发现火灾的第一时间,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报告火灾的具体情况,以便消防部门能够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在发现火警的第一时间,消控员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在报警的同时,通过内部通讯系统或电话等方式迅速通知单位领导,报告火灾情况,请求领导组织救援。消控员应与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火警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
3.根据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如疏散人员、启动自动灭火系统等。在处理火警时,消控员应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所有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在报告单位领导与拨打119报警电话的时机上,应当遵循“先报警,后报告”的原则。这是因为火情的及时报警对于火灾的扑救至关重要,每秒钟都可能影响到火灾的发展和蔓延。这一操作模式既有法律依据,也符合消防安全实际需求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有效控制。通过消控员的正确应对和单位的积极配合,共同为消防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什么是主动防火措施、被动防火措施?
1、防火措施(含技术)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与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可燃物与火源隔离技术、电气防火及防雷防静电、控制可燃物和阻燃技术。
主动防火技术是指防止火灾发生和早发现早消灭的技术。如可燃建筑材料的阻燃技术、电气防火与防雷防静电、火灾自动报警技术、消火栓与自动灭火技术(气体灭火、干粉灭火、泡沫灭火、消防炮、灭火器等)、防排烟技术等。应用于建筑物时形成建筑物内附设的消防设备和器具,具有警报、灭火、配合消防救援等功能,为建筑结构之外的附属物,容易改造与增设,即使形成隐患,也易于整改。
2、主动防火技术目标:不着火或者着小火。可以有效地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减少发生的起数。但却不能排除遭受重、特大火灾的可能性。
3、被动防火措施(含技术)包括:总平面防火设计、防火与防烟分区、防火分隔与防火封堵、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技术、消防供电技术。
被动防火技术是指提高或增强建筑构件或材料承受火灾破坏能力,防止火灾扩大和增强疏散能力的技术。如合理确定防火间距、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设置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安全疏散技术、消防供电等。应用于建筑物时形成建筑物构造的一部分,不易搬移改动,因此在建筑设计时必须认真研究,一次设计到位,防止建筑竣工后因设计缺陷形成难以改造的火灾隐患。
4、被动防火技术目标:将火灾及损失控制在较小范围,防止毁灭性灾难。虽然会发生火灾,但却可以减少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可能性,控制火灾的规模,减少火灾损失。
火灾报警控制器为什么要自检?
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的目的是通过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本身的声、光、显示、打印等功能和检查配接部件的工作状态,确认火灾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以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完好、有效性。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系统正常运行后定期自检,开通调试、日常维护保养或维修后也应进行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
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2005)规定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功能:
1、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检查本机的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执行自检功能期间,受其控制的外接设备和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其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时,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功能应不影响非自检部位、探测区和火灾报警控制器本身的火灾报警功能。
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手动检查面板所有指示灯(器)、显示器的功能。
3、具有手动检查各部位或探测区火灾报警信号处理和显示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专用自检总指示灯(器),只要有部位或探测区处于检查状态,该自检总指示灯(器)均应点亮,应满足下述要求:
(1)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显示(或手动可查)所有处于自检状态中的部位或探测区。
(2)每个部位或探测区均应能单独手动启动和解除自检状态。
(3)处于自检状态的部位或探测区不应影响其他部位或探测区的显示和输出,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对外控制输出接点均不应动作(检查声和/或光警报器警报功能时除外)。
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2005)规定,自检操作属于Ⅱ级操作级别,应采用钥匙或操作号码进入自检界面。如火灾报警控制器具有多个自检内容,还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他自检内容。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内容及判断方法见下表:
初期火灾处置程序和措施
一、初期火灾处置程序和措施
1、指挥部、各行动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发现火灾时,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当于1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一战斗力量,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如下措施: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进行疏散。若火势扩大,单位应当于3分钟内形成灭火第二战斗力量,及时采取如下措施:通信联络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给有关员工;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进行疏散;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现场警戒组负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3、相关部位人员负责关闭空调系统和煤气总阀门,及时疏散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其他重要物品。
二、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疏散通报。火场指挥部根据火灾的发展情况,决定发出疏散通报。
优先通报的次序: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的着火层以下的楼层。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
7.1 确认火灾发生后,起火单位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4.8.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4.8.5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4.8.6 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20秒 ,同时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应与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播放。
4.8.8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认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4.8.9 消防应急广播的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30秒,应与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的交替工作方式循环播放。
4.8.10 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通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4.8.12 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2、确定疏散通报方式。
常用的疏散通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语音通报,即利用消防广播播放预先录制好的消防紧急广播录音带或由值班人员直接播报火情、介绍疏散路线及注意事项。语言通报应分别采用普通话和常用外语(英语、日语、韩语等语种)通报,并注意稳定人员的情绪。另一种是警铃通报,即通过警铃发出紧急通告和疏散指令。
3、疏散引导。疏散引导工作主要分为四大块:
(1)划定安全区。根据建筑特点和周围情况,事先划定供疏散人员集结的安全区域。
(2)明确责任人。在疏散通道上分段安排人员指明疏散方向,查看是否有人员滞留在应急疏散区域内,统计人员数量,稳定人员情绪。
(3)及时变更修正。由于公众聚集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在预案中担负灭火和疏散救援责任的人员变化后,要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4)突出重点。把引导疏散作为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的重点,加强疏散引导组的力量配备。
三、安全防护救护和通信联络的程序及措施
(1)安全防护救护和通信联络的程序及措施如下:建筑外围安全防护。清除路障,疏导车辆和围观群众,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维护现场秩序,严防趁火打劫;引导消防车,协助消防车取水、灭火。
(2)建筑首层出入口安全防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起火建筑;对火场中疏散的物品进行规整并严加看管;指引公安消防人员进入起火部位。
(3)起火部位的安全防护。引导、疏散人流,维护疏散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起火部位;防护好现场的消防器材、装备。
(4)在安全区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将危重病人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利用电话、对讲机等建立有线、无线通信网络,确保火场信息传递畅通。
(6)火场指挥部、各行动组、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传递,保证火场指令得到及时传递、落实。
(7)安排专人在主要路口接应消防车。
消防安全知识总结
一、消防工作任务
1、控制、消防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
3、保证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消防设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灭减少损失。
4、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5、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二、员工应熟知的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有哪些?
1、员工应牢记本岗位职责及火灾危险性。
2、发现火灾处置措施。
3、周边消火栓、灭火器、手动报警器数量、位置。
4、最近安全疏散通道位置。
三、消防中心值班员职责
1、负责消防监控,在火情情况根据工作程序启动各种消防设备,使之正常工作。
2、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的保养。
3、负责相关消防表格的记录。
4、负责紧急情况下利用公众广播系统引导、疏散人员及重要物资。
5、熟练掌握各岗位的工作技能,需要时执行任何岗位保安员职责。
6、掌握和宣传法规常识,积极参加消防培训,熟练掌握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7、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监督清除火灾隐患。
8、负责消防中心里的清洁卫生工作。
9、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10、兼职监控中心,遵循《监控中心保安员职责》。
四、消防自救常识及火场逃生方法
1、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所在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平日就要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如入住酒店、商场购物、进入娱乐场所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在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火场。
2、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突遇火灾时,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撞。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但不是地下室》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等通往室外逃生。
3、不入险地,不贪财物。在火场中,人的生命最重要,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把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服或寻找、搬运贵重物品上。已逃离火场的人,千万不要重返险地。
4、简易防护,掩鼻匍匐前进。火场逃生时,烟雾大的情况,可采用毛巾、口罩蒙住口鼻,匍匐撤离,以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另外,也可以采取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后,再冲出去。
5、善用通道,莫入电梯。规范标准的建筑物,都会有两条以上的逃生楼梯、通道或安全出口。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千万要记住,高层楼着火时,不要乘普通电梯。
6、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假如用手摸房门已感到烫手,此时一旦开门,火焰与浓烟势必迎面扑来。此时,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湿布等塞住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人员达到。
7、传送信号,寻救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便于消防人员寻找、营救。
8、火已及身,切勿惊跑。火场上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惊跑和用手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的做法是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就更有效。
9、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多层建筑发生火灾后,可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后,从窗台或阳台沿绳滑到下面的楼层或地面逃生。即使跳楼也要跳在消防队员准备好的救生气垫或4层以下才可考虑采取跳楼的方式,还要注意选择有水池、软雨蓬、草地等方面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跳楼虽然求生,但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所以要慎之又慎。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来看这个技术指南
近日,云南省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清除妨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为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云南消防发布《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技术指南(试行)》。指南根据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云南省消防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对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逃生窗口进行规范,明确了畅通消防车通道的要求,并对配备辅助逃生设施进行建议。
为指导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相关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和其他有关单位(场所)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云南省消防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本指南。
以下为指南全文
一、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逃生窗口
(一)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应当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
(二)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楼梯间内不得堆放任何影响人员疏散的物品,不得设置铁栅栏、防盗门等阻碍人员通行的障碍物,疏散通道、疏散出口处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
(三)公共建筑和经营性自建房用于采光通风排烟的窗户,不应设置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满足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要求。
(四)鼓励居民住宅自行拆除已安装的防盗网(窗)、铁栅栏,或改造设置长宽净尺寸不低于(高度)1.0米×(宽度)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窗口(具体改造形式见后)。
(五)除居民住宅的户门可不受限制外,建筑中控制人员出入的闸口和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出口门应具有在火灾时自动释放的功能,且人员不需使用任何工具即能容易从内部打开。
(六)建筑产权人及使用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应定期组织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七)紧急逃生窗口改造形式如下:
1.伸缩式。即把防盗网改造为可上下或左右推拉的伸缩形式,平时处于锁闭状态,紧急情况下可砸开或使用钥匙打开进行逃生,开启后的逃生口净宽度和净高度应分别不小于1m、0.8m。
2.绳网式。即采用绳索编织成网状,对逃生口形成区域阻挡起到防坠落作用,紧急情况下可剪断或割断绳索进行逃生。改造要求绳索固定牢靠,能承受一定重量,逃生口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应分别不小于1m、0.8m。
3.逃生窗式。即对防盗窗进行局部拆改,设置可开启的逃生窗,紧急情况下可破拆或使用钥匙打开。可开启逃生窗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应分别不小于1m、0.8m。
4.屏风式。对于多扇窗户,可以在局部位置保留一扇防盗网,其他部分拆除,拆除的部分安装窗户限位装置,使没有防盗网的部分形成固定窗,保留防盗网的部分可开窗通风,紧急情况下可拆除限位器或打碎玻璃窗逃生,要求拆除玻璃后能保障一个成年人穿过。
5.半封闭式。即保留防盗网的底部,对上部进行拆除,紧急情况下可通过上部逃生,改造要求顶部不应有障碍物或紧急情况顶部能破拆,空间足够一个成年人穿过。
二、畅通消防车通道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及登高操作场地实行标志、标线、标识管理,并定期组织修缮更新。
1.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下)。
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2.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下);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示例见下),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
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根据建筑防火设计确定,并根据场地实际大小施划禁停标线(长不小于15米、宽不小于10米),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标注内容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的警示字样(示例见下)。
(二)各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三)各单位和住宅小区应及时组织对设置在消防车通道上的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水泥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限高杆等障碍物进行清理。
(四)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的车辆道闸等应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
三、配备辅助逃生设施
1.鼓励各类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和村(居)民自建房配备逃生绳、逃生缓降器、逃生梯等辅助疏散设施并强化使用培训,提高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速度和安全性。
2.建筑设有应急窗的,可配备逃生缓降器、逃生绳等辅助疏散逃生器材。
3.逃生缓降器、逃生绳等应安装在建筑物袋形走道尽头或室内的窗边、阳台凹廊以及公共走道、屋顶平台等处。
4.逃生缓降器一般配备在不高于30米的楼层内;悬挂式逃生梯、应急逃生器配备在不高于15米的楼层内;逃生绳应配备在不高于6米的楼层内。
来源:SEC俱乐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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